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
一、申請資格:
具本國籍、學士班(含學士後學系),不包含延畢生,不須申請,直接從學雜費扣減。
二、補助內容:
日間部減免1.75萬元/學期
進修部減免學費50%/學期(最高減免新臺幣1.75萬元)。
三、放棄領取補助申請時間:
若有申請其他政府部會就學補助者(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、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、國防部ROTC等),請於113年9月18日前提出放棄申請。
1.已簽具112-2學期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放棄切結書」學生,113-1學期視同比照,無須再提出放棄申請。
2.若要變更改領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」學生,另填妥「改領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申請書」,並於113年9月2日前,繳回學務處課外活動及服務學習中心,並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,學生再持新的繳費單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。
四、相關資訊請參閱網頁:https://stuaff.ctust.edu.tw/p/412-1022-5481.php?Lang=zh-tw
五、學校聯絡人:日間部:04-22391647轉8113或8111 / 進修部:04-22391647轉6603
中臺科技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
專案助理:黃小姐 Bow
電話:04-22391647轉8102
地點:中臺科技大學
台中市北屯區廍子路666號(耕書樓二樓8213辦公室)